相信本站讀者中一定有很多人屬於這種情況:是中國護照持有者、在美國生活、在美國投資炒美股、給美國報稅交稅、但是從來沒把美股方面的信息報給中國稅局更沒給中國交過美股的稅。以前這樣做一直沒有問題,但是最近開始出現了中國追繳炒美股稅款的新聞,比如財新的這則新聞(HT: 美卡論壇 a66):
2024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辦理時間已於今年3月1日展開,至6月30日結束。近期,不少從事美股交易的人士收到地方稅務部門提醒,要求自查是否有境外收入並主動申報繳稅。
5月9日,一位武漢市民劉陌(化名)收到一條短訊:「提醒您自查自2021年至今的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記錄,是否包括您全球所得,如有遺漏,建議您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進行申報或更正申報,如果未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將會對您的徵信產生負面影響。」隨後在5月13日,劉陌在個人所得稅App收到類似的自查提醒,兩天之後,武漢稅務部門再次電話提醒他去個人所得稅辦公室面談。
劉陌告訴財新,他從2021年開始頻繁交易美股,截至2024年,僅僅在老虎證券上的交易額就有大約1500萬美元,另外他在富途證券等其他券商平台上同樣也會「炒美股」,劉陌自認為不算高凈值人群,「我的賬戶資產總額一直沒有超過100萬美元,現在也只剩下幾千美元了。」
據葉永青的觀察:「稅務部門目前的追繳大部分是基於中國已經收到的CRS賬戶信息,CRS信息交換的第一步是100萬美金以上的賬戶。」他認為,後續CRS信息交換的門檻會進一步下降。這個體系未來將成為常態化的管理工具。」
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具體的公式是: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餘額,即為應納稅所得額。
理論上來說,大家應該不應該炒美股給中國交稅呢?
原則上來說,中國也是全球徵稅的國家,只要你是中國護照持有者,你就依然是中國稅務居民,你就有給中國納稅的義務。但是中國人都沒有炒股交稅的概念,這又是為何?這是因為中國有這樣一條法規: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中國人炒A股從來都是沒有交資本利得稅的概念的。
然而這條”暫免徵收”的法規是否適用於中國人炒美股?曾經一直以來這都是個灰色地帶,沒人交,也沒人來收,大家就都不去管他了。現在看來,中國正在完善這方面的稅收細則了。看起來中國現在的態度是:中國人炒美股,也要給中國交資本利得稅!
目前仍然有一個問題是灰色地帶:居住在中國以外的中國人是否也一樣?看新聞而言,目前被追繳稅款的還都是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人。
實踐上來講,中國全球追稅的能力目前還不是很強,跟美國沒法比,因此實踐中真的會被中國追繳稅款的人是一小部分,我們如果不想成為這一小部分,就要搞明白中國全球追稅的能力邊界在哪裡。
按照財新網的報道,目前正在追繳的是$1M以上賬戶以及交易額非常大的人的稅。以後這個門檻不排除能進一步降低。
根據中國目前全球追稅的執法能力,如果想要收到炒美股的稅,需要銀行/券商方面配合。筆者個人推測如果有以下兩種情況之一,你的信息就可能被交換給中國稅局:
- 你在開戶時填了CRS表格
- 你在使用中資券商
CRS是一套中國參與了的信息交換系統,美國並沒有加入其中(美國用的是FATCA),因此在美國生活的各位朋友可能從來沒有碰到過這個問題(如果你在歐洲生活可能會碰到?)。因此只有情況2是大家尤其需要注意的。
中資券商有哪些?本站介紹過的有:
而你如果使用的是正常美國券商,例如 Schwab, Fidelity, Robinhood 等等,目前來看應該還不需要擔心你的信息被交換給中國。
這些中資券商也是有他們的優勢的,比如開戶獎勵還可以,比如界面美觀,因此拿來做做小額投資玩一玩也挺好用的。但真心不建議用他們做大額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