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7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和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發布的一份擬議規則公告(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NPRM):
DHS 認為目前的F(學生)、J(訪學)、I(記者)簽證持有人在美的停留時間通常是 「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 D/S),即只要持續滿足身份條件,就可以無期限停留,而不是像大多數其他非移民類別那樣有明確的離境日期,比如B1/B2一般為入境後180天。DHS 認為,這種做法給監管和國家安全帶來隱患,比如F或者J身份的學生和學者可能在美國停留幾十年,違背「臨時性」的初衷,也難以及時發現他們的身份違規或濫用(如「掛名上學」),因為他們的身份是D/S。因此DHS 建議廢除 F、J、I 三類類簽證的 D/S 制度,改為固定期限的入境許可(感謝論壇讀者newacct的整理):
- 入境時給定明確的截止日期,給到I20/DS2019的有效期到期日,但是最長停留一般不超過 4 年,語言學習類總計不得超過 24 個月;
- 逗留期到期後有Grace Period,F1的Grace Period從60天縮短到30天;
- 到期後如需延長,必須向 DHS 申請 延長停留(Extension of Stay, EOS),除了拿到新的I-20/DS-2019外,要繼續呆在美國還必須要在grace period結束前申請EOS(I-539)或重新入境;
- EOS的延期申請pending期間可以繼續讀書、在前240天內可以繼續在校內或CPT工作。如果在grace period申請的EOS,pending期間不能在校內或者CPT工作只能讀書;
- 對於目前已經在美國身份狀態是D/S人的身份將在I-20/DS-2019過期日期(不超過final rule生效後4年)+grace period到期後結束;就算拿到新的I-20/DS-2019,要繼續合法呆在美國就要申請EOS(I-539)或重新入境;
- 離境再入境、換學校或換學習專業時,也需要申請新的EOS;
- 本科生讀完一年後可以轉專業,研究生包括碩士和博士不得轉專業;
- 在美國讀了一個學位畢業後不能讀同等過更低的學位;
- I 類簽證(外國媒體代表)一般最多 240 天,可以申請續期。
目前這個政策對大家影響比較大的應該有:
- Day 1 CPT,許多Phd可以選擇再讀一個Master然後Day 1參加CPT馬上開始工作,這條路被堵死了;
- 禁止研究生階段的轉學或者換專業,等於讀PhD不能去別的學校。即使自己的PhD老闆出了各種問題比如跳槽,也不能跟著轉學,需要在本學校的本專業硬著頭皮讀完才行;
- 在美國讀了一個碩士對專業不滿意,想讀二碩轉碼,這種情況連簽證申請的資格都沒有;
- 讀PhD期間選擇碩士畢業Master Out跑路目前還沒有定論,從論壇討論傾向認為是可以的。
最後歡迎大家來論壇專貼參加討論:
由於這個新政目前還在公示階段尚未正式實施,大家可以去文章開頭的網頁提意見。即使這屆政府不一定會參考這些意見,但留個comment總比什麼都不做要強一些。為了避免給美國政府留下「挑戰底線」的印象,意見最好溫和、中立、基於合理場景,同時強調政策執行中的靈活性和可操作性。比如:
- 比如可以強調,四年上限對多數博士(PhD)學程來說不足。可以建議允許博士類一次性給到五年;
- 研究生學生可能因導師退休/離職/去世,或者導師資金不足等非主觀原因,在學校開具證明的情況下,允許項目調整,而不是一刀切完全不允許研究生調整學習項目;
- 對於一些模糊的政策,比如PhD在讀期間是否可以Master Out給予清晰的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