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7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和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发布的一份拟议规则公告(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NPRM):
DHS 认为目前的F(学生)、J(访学)、I(记者)签证持有人在美的停留时间通常是 “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 D/S),即只要持续满足身份条件,就可以无期限停留,而不是像大多数其他非移民类别那样有明确的离境日期,比如B1/B2一般为入境后180天。DHS 认为,这种做法给监管和国家安全带来隐患,比如F或者J身份的学生和学者可能在美国停留几十年,违背“临时性”的初衷,也难以及时发现他们的身份违规或滥用(如“挂名上学”),因为他们的身份是D/S。因此DHS 建议废除 F、J、I 三类类签证的 D/S 制度,改为固定期限的入境许可(感谢论坛读者newacct的整理):
- 入境时给定明确的截止日期,给到I20/DS2019的有效期到期日,但是最长停留一般不超过 4 年,语言学习类总计不得超过 24 个月;
- 逗留期到期后有Grace Period,F1的Grace Period从60天缩短到30天;
- 到期后如需延长,必须向 DHS 申请 延长停留(Extension of Stay, EOS),除了拿到新的I-20/DS-2019外,要继续呆在美国还必须要在grace period结束前申请EOS(I-539)或重新入境;
- EOS的延期申请pending期间可以继续读书、在前240天内可以继续在校内或CPT工作。如果在grace period申请的EOS,pending期间不能在校内或者CPT工作只能读书;
- 对于目前已经在美国身份状态是D/S人的身份将在I-20/DS-2019过期日期(不超过final rule生效后4年)+grace period到期后结束;就算拿到新的I-20/DS-2019,要继续合法呆在美国就要申请EOS(I-539)或重新入境;
- 离境再入境、换学校或换学习专业时,也需要申请新的EOS;
- 本科生读完一年后可以转专业,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不得转专业;
- 在美国读了一个学位毕业后不能读同等过更低的学位;
- I 类签证(外国媒体代表)一般最多 240 天,可以申请续期。
目前这个政策对大家影响比较大的应该有:
- Day 1 CPT,许多Phd可以选择再读一个Master然后Day 1参加CPT马上开始工作,这条路被堵死了;
- 禁止研究生阶段的转学或者换专业,等于读PhD不能去别的学校。即使自己的PhD老板出了各种问题比如跳槽,也不能跟着转学,需要在本学校的本专业硬着头皮读完才行;
- 在美国读了一个硕士对专业不满意,想读二硕转码,这种情况连签证申请的资格都没有;
- 读PhD期间选择硕士毕业Master Out跑路目前还没有定论,从论坛讨论倾向认为是可以的。
最后欢迎大家来论坛专贴参加讨论:
由于这个新政目前还在公示阶段尚未正式实施,大家可以去文章开头的网页提意见。即使这届政府不一定会参考这些意见,但留个comment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强一些。为了避免给美国政府留下“挑战底线”的印象,意见最好温和、中立、基于合理场景,同时强调政策执行中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比如:
- 比如可以强调,四年上限对多数博士(PhD)学程来说不足。可以建议允许博士类一次性给到五年;
- 研究生学生可能因导师退休/离职/去世,或者导师资金不足等非主观原因,在学校开具证明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调整,而不是一刀切完全不允许研究生调整学习项目;
- 对于一些模糊的政策,比如PhD在读期间是否可以Master Out给予清晰的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