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卡有風險,交友須謹慎。有沒有人曾告訴你,他很……他很……希望你能用你的地址幫他收信用卡,然後寄給他?但你知道這樣是有很大風險的么?且看下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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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晴朗的午後,「砰砰砰!」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嚇到了屋內正在聽音樂的DL君。打開大門,看到眼前站著兩個戴著牛仔帽的cosplayer……定睛一看,不對,這都配槍的,這不是……差佬么?
嚇出一身冷汗的DL君「很有底氣」地問道:「阿Sir啊,乜事噶?」
「我們是當地派出所的,呃不對,咳咳,是本郡的police。我們現在懷疑你偷竊信用卡,現在需要搜查你的房子,這是搜查令!」
看到這上面好多不認識的鳥語,DL滿臉疑惑,不過人家看上去也是正兒八經的條子,還是讓他們進去了。在他們搜索的時候,DL在努力回憶自己什麼行為會跟「偷竊信用卡」有關……
正在思考時,一名條子把他叫過一邊跟他說「UXPS跟我們報案,說你寄送十多張信用卡回國,而且這些信用卡不是你名下的,而且我們查過了,這些名字也不是這的住戶,而且和你似乎也沒有什麼親屬關係,因此我們決定啟動調查。」
「啊!」DL君回想起幾個月前發生的事情:3個月前DL君收到CZ君的電話……CZ君:「歪,DL君嗎?最近在米帝過得好么?這國內信用卡福利太差了,都只能積點換毛巾換肥皂,哥我是直男要那些玩意幹啥。還是美國信用卡好,可惜我沒有米國地址了,我能否用你地址收一下信用卡,然後我給你一個 prepaid的信封,你一併打包寄給我呀?對了,還有我的一個好哥們3U君,都一塊寄到你那。喔,還有,美國信用卡福利很好,有事沒事記得多看看一個叫US Credit Card Guide的博客喔!」雖然DL君跟CZ君不是那麼熟,但想到這些事情都可以算是舉手之勞,順水賣個人情沒什麼不好,於是就爽快答應了。幾周後,DL君收到了CZ君和3U君的信用卡信件,按照CZ君給的地址和prepaid label,打包用UXPS寄到國內去了。
警察搜查完畢離開後,DL君越想越不對勁,先上QQ找了CZ君,告訴他警察來過的事情,可是第二天再想找CZ君的時候,發現CZ君已經不在DL君的好友名單里了。「怎麼辦?請律師!對!先請律師!」DL君去花錢找了律師,可是律師也沒有太多的法子,只是叫他待在米國破農村別回國,然後每次DL君打電話來就收個幾百刀。
三個月後,暑假了,DL君的老娘要他回國,DL君如實解釋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表示可能回國會有麻煩。DL他娘:「怕什麼?你不是有五年簽證么?而且又沒起訴你,又沒有什麼部門說不給你回來。」 「好像是哎……除了律師不建議回國,並沒有收到其它警告……」 「寶貝快回來!不然叫你爹斷你的糧!」 「好好好!我回,我回!」暑假嗨皮了大半個月後,DL君有一天突然收到了一封來自北京米國大使館的email,裡面說他的簽證被取消了。「什麼?!」 DL君不敢相信,email聯繫學校負責人(是一個中國人),可是負責人在國內度假呢,沒回他的email。之後嘗試再次簽證,可是被簽證官告知DL君上了美國國土安全部的黑名單,短期內是不可能入境美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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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案例經由本樓主真實情報改編,刪改較多,如有不同,理所當然。這個案例裡面DL君犯了如下幾個錯誤:
- 錯誤一:在CZ君說「……可惜我沒有米國地址……」時,DL君應該搬出本博客的帖子《回國了還能繼續保留美卡嗎?論把美國信用卡地址更改到海外》給本來就半熟不熟的CZ君,讓他自己搞定;可惜當時博客上還沒這個帖子呢,另外就算有,DL君不是常來的讀者,錯過這些信息也很正常。
- 錯誤二:不應該在犯事的時候回國,交通罰單除外。DL君應該聽律師的,犯事的時候不應該出美國,雖然律師很貴,但美國的律師還是不太會坑自己的客戶的,「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嘛;本來還沒有起訴,結果發現人跑出美國之外了,那國土安全部就很有理由認為這是「畏罪潛逃」,直接拉黑做有罪推定了。犯事時建議不要離開美國,不過一般性的交通超速罰單除外,本樓主去年從小破地驅車前往華盛頓時就不小心超速吃了罰單,離開美國沒事,逛了一圈回來忘了看上庭時間,發現被缺席審判了,之間交了罰金……
- 錯誤三:DL君應該留存聊天記錄,以證明自己是「受人所託」,否則真的是背了黑鍋了……
- 總結:這是值得大家警惕的。因此,建議如果不是特別熟的朋友就不要隨便答應幫收吧;就算要幫收,也不要幫轉運;就算要轉運,也不要大量的寄,也不要用快遞,而是盡量要平信,當然更好的是人肉帶,但是也不宜太多。雖然樓主出遊每次都是一級錢包在身,二級卡包在背包中備戰,超過60張(近40張信用卡)各種卡卻從來沒有引起過安檢的注意。